2016年1月20日,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市隆重举行。大会由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调研员包育新主持,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处长陈宜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邢猛出席了会议,共有118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章程(修订稿)》、《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并根据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章程》规定,推选了狄春等57位理事,组成了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随后,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召开第四届一次理事会。共有51名理事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协会新的领导机构。狄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当选为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会长;李恩平(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刘国权(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杨红亮(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刘国柱(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于力(黑龙江省时代国土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王克强(黑龙江北斗测绘有限公司)当选为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副会长;选举李勇为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专职秘书长。会议审议表决协会更名为“黑龙江省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代理协会”相关事宜。
协会新任会长狄春同志发表了就任讲话,对大家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对以陈宜全会长为首的前任理事为协会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并扼要明确了协会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协会须在机构、职能、财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协会办公室由原来的“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省国土资源厅809室”搬迁至“哈尔滨市华山路17号”。至此,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完成了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财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完全脱钩,真正成为自主办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