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1号)文件要求,黑龙江省于2017年11月正式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黑龙江省规划院负责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组织、技术指导、变更数据管理、内外业核查、省级核查汇总等工作。目前已整合工作人员30余人,于2018年1月5日进行集中作业,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综合组、内业组、外业组和质检组,全面保障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采用“互联网+ 举证”的方式进行,通过省级核查平台,及时接收各市县审核成果,随时检查各地疑问图斑举证的合理性和正确性,未通过成果在线反馈至县级国土部门,由其重新调查并提交成果,省级核查通过的成果统一提交至国家。目前,举证任务检查已完成年度任务量的70%,预计2018年2月完成内外业核查及变更调查省级汇总工作。
王汉东副处长带领技术人员研究工作
工作人员集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