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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7 14:34:5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黑不动产调登协[2018] 3号


各市(地)、县(市)、农垦系统、森工系统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省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提高土地调查行业技术水平,维护土地调查市场秩序,更好的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开展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申报工作。

一、受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黑龙江省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代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我省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通过招投标或委托方式选择的专业调查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土地调查工作经验(近五年中承担过土地调查任务);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或市县级任务的专业调查队伍需在开展调查工作前通过省级组织的三调培训;专业调查队伍中应有30%以上的技术人员通过培训。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5日前向协会提出申请,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

三、专业调查队伍申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独立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专业调查队伍简介;

(四)2015年至2017年每年1月份、12月份两个月的工资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五)技术负责人简历;

(六)项目负责人简历;

(七)取得省统一颁发的土地调查员工作证的技术人员名册(此项可暂不提供);

(八)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村地籍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地理国情普查等相关调查、监测项目清单和合同;

(九)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册。

四、请各地土地调查办督促有意参加当地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专业调查队伍按时组织申报。

五、申报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7号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302室(地籍所)。

    联系人:孙  彤  13704811707;王天阳  15046668334。

    相关网站:

    省国土资源厅(第三次土地调查新闻专栏):

    http://zhuanti.hljlr.gov.cn/dsctddc/;                

    省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代理协会网址:

    http://www.hljbdc.org.cn/

    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http://www.hlpagis.com/

 

 

 

   

黑龙江省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代理协会

                   2018年4月16日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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