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服务办法(暂行)》(中估协〔2015〕37号)和《关于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黑不动产调登协〔2016〕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黑龙江省2017年第一批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2017年第一批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名册
黑龙江省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代理协会
2017年6月30日
黑龙江省2017年第一批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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