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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7 10:51:5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黑不动产调登协〔2021〕5号

各土地登记代理、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

为规范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为,提高从业人员队伍专业素质,保障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202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中估协发〔2021〕2号),省协会拟于2021年11月举办一期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班供相关人员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中介机构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人员;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邀请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领导及省内2名专家,讲授不动产确权与权属争议调处政策与实务解读、自然资源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等课程(具体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做出调整)。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1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周期:学员报名并开通账号后,一个月内完成线上培训学习及考核。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授课的方式,远程网络教育系统由北京中矿宏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省协会负责学时核对备案与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人员,按20课时计入土地登记代理、不动产登记代理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各机构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做为中介机构年度考核评价依据。

二)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第十六条:“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规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核定为中估协继续教育20学时;

(三)技术服务费280元/人(正式学习时线上微信缴纳服务费,由技术服务单位开具电子发票)。

(四)请各单位将培训报名回执电子文档(见附件)于9月18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hljbdcxh@163.com

六、联系方式

协会电话:0451-51507668

联 系 人:王 晶  


附件:参加202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黑龙江省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代理协会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参加202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序号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 务

手 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及本人身份证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请填写证书编号及本人身份证号,没有取得该证书的此栏不必填写。

2、此表请于9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上报省协会邮箱:hljbdc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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