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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权利

发布时间: 2017-04-06 15:39:5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享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权利,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按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2、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实施专业培训的要求和建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约束在本机构中执业不动产登记代理人的执业行为;

4、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或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损失的,有权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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