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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发布时间: 2017-08-29 02:01:2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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