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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权利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 2017-08-29 01:59:3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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